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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讓惡意炒作與偽造行為污染娛樂圈生態(tài)

2024

10/06

20:49

來源

無錫觀察 無錫日報 江南晚報 無錫新傳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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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演員辛雨錫爆料“德云社秦霄賢多次劈腿”一事引發(fā)網友廣泛關注。然而,一篇打著“人民網”旗號的虛假文章《低俗炒作博眼球,爆“瓜”文化不可取》在網上被惡炒,更是將這一事件推向了新的爭議點。

  娛樂圈的爆料與傳聞向來容易吸引公眾目光,但此次事件中惡意偽造官方媒體文章的行為實在令人不齒。這種偽造行為不僅誤導了公眾,讓網友們產生錯誤的解讀,以為是央媒對事件的定性,從而在輿論場中造成混亂。更嚴重的是,它極大地損害了正規(guī)媒體的公信力,使得人們對權威媒體的發(fā)聲產生懷疑,破壞了信息傳播的正常秩序。

  “爆瓜”文化在娛樂圈中早已屢見不鮮,一些人為了博眼球、求關注,不惜進行低俗炒作。然而,這樣的行為卻沒有任何積極意義。過度的爆料不僅可能侵犯他人隱私,給當事人帶來巨大的困擾和傷害,也容易引發(fā)不良的輿論導向,讓公眾陷入無端的猜測和爭議之中。這種以低俗手段獲取流量的做法,是對娛樂圈生態(tài)的一種污染。

  為進一步規(guī)范互聯(lián)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,提升主流新聞輿論影響力,營造清朗網絡空間,近日,中央網信辦印發(fā)通知,部署開展為期3個月的“清朗·整治違規(guī)開展互聯(lián)網新聞信息服務”專項行動,集中整治五類突出問題。其中第一類就是“編發(fā)虛假不實新聞信息,使用與新聞信息內容嚴重不符的夸張標題,或者惡意篡改、斷章取義、拼湊剪輯、合成偽造新聞信息,誤導社會公眾”。此次事件中的某些粉絲,假冒媒體來編造新聞、散布虛假信息或進行低俗炒作,很可能觸犯刑法中的誹謗罪、尋釁滋事罪、詐騙罪等,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,還可能面臨高額罰款。如果給媒體或公眾造成經濟損失、精神傷害,還得承擔民事賠償責任。辛雨錫在發(fā)現文章系偽造后第一時間選擇報警,這一做法值得肯定。面對自身權益受到侵害,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,向惡意偽造行為說“不”。法律的紅線不可觸碰,偽造官方媒體文章的人必將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代價。

  娛樂圈應該是一個充滿創(chuàng)造力和正能量的地方,而不是被惡意炒作和偽造行為所充斥。公眾期待看到的是優(yōu)秀的作品和藝人的正面榜樣,而不是各種烏煙瘴氣的紛爭和虛假信息。藝人們也應該以身作則,用自己的才華和努力贏得觀眾的認可,而不是陷入無端的緋聞和爭議之中。同時,粉絲們也應該保持理性,不要被一些虛假信息所誤導,更不能參與惡意炒作等不良行為。

  讓我們共同努力,抵制惡意炒作與偽造行為,凈化娛樂圈生態(tài),讓娛樂圈回歸到本應有的積極、健康、向上的軌道上來。

  作者:顧泉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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